常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于2023年10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上午10点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根据第三季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9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7)。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4),2023年9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11,360,000股的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890,046,228股增加至901,406,228股。同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八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内容进行修改,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有鉴于此,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变更事项一并修改《公司章程》,并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90,046,228元变更为901,406,228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曹坚先生变更为总经理韩巧林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及《公司章程(2023年10月)》。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定于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行政楼205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法定代表人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9)。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