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于2024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根据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编制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3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深化国际化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万新加坡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常宝国际发展新加坡有限公司。本次在新加坡设立全
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布局,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依托新加坡的地域优势和投融资环境,加强公司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交流,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长远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