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宝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5: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就剩余医院购买款及相关违约金支付事项,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订《调解协议》,并共同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本次调解协议出具本案的调解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诉讼进展暨签订<调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