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环保: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富春环保(002479)公司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增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辞职的事项

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的辞职报告,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公司及监事会对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樊凯女士、陈双娥女士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8条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

二、增补公司监事的事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提名熊萍萍女士、赵婧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6月2日

附件:

1、熊萍萍女士个人简历

熊萍萍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审计部副部长、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督查专员。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昌东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公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南昌万寿宫文化街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监事、南昌市政公用主题公园管理有限公司监事。熊萍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了担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熊萍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赵婧女士个人简历

赵婧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南昌市市政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科员、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综合部部长、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评审部主管。现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评审部部长助理。

赵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最高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