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5月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详见2023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