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
人员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的总经理人选夏玉龙先生、财务总监人选贾秀英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张杨先生、副总经理人选杨丽女士的履历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查夏玉龙先生、贾秀英女士、张杨先生、杨丽女士的履历等材料,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董事会秘书人选张杨先生任职资格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意见之签字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罗 珉 江 涛 罗 哲 肖光辉 夏玉龙
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