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08  新筑股份(002480)公司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8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开采购方式选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10月1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标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编制的《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经过公开选聘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标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书面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进行了审前及审后沟通,审前对2023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后对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年4月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