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筑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7月9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川发磁浮出具担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7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川发磁浮出具担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50)。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聘任贾珺女士为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详见2024年7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2日
附件:
贾珺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内控管理师。曾任四川发展轨道交通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部部长、新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务。现任新筑股份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四川新筑精坯锻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长客新筑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贾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