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编号:2026-033
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或“公司”)2023 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6 年12 月 12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 年9 月25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 年10 月20 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9 月26 日、2023 年10 月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 年12 月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41,626,408 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 年12 月12 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
3、2024 年12 月12 日,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 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一个锁定期解锁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4、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分批解锁,第二批解锁时间为自 公司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起满24 个月后,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 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即解锁20,813,204 股。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 年度业绩未达成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锁 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本期实际可解锁股票数量为0 股。
5、根据《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烟台双 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 年12 月12 日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31,626,4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烟 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管理委员会决议,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直接减持或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名下等方式,对剩余股份进行 处置及分配。
2、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 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持有人在窗口期内不得买 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窗口期包括: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 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如未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以新的规定为准。
上述“重大事项”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 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 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 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2/3 以上份额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
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全部出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可 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所持股票未全部出售的,在存续期届满 前1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