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邦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2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龙勇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90,213,2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5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188,457,7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25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1,755,5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98%。
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管委会签署<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产业发展协议>暨投资建设“通州湾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90,212,28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754,53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88,655,4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1,557,8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97,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2%;1,557,8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3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88,655,44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1%,1,557,8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9%,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197,7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2%;1,557,83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38%;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