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充后)

查股网  2023-12-02  江海股份(00248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充后)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以通讯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11月30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方仁德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卫东先生、方仁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如下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卫东先生(主任委员)、丁继华先生、古群女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张斌先生(主任委员)、张伟文先生、古群女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达亮先生(主任委员)、焦美华女士、张斌先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古群女士(主任委员)、陈达亮先生、陈瑜女士;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丁继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徐永华先生、杨恩东先生、王军先生、王汉明先生、陈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汉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汉明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whm@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潘培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培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潘培培女士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

info@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潘培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门部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提名、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杨洪娟女士为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杨洪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到2023年11月29日结束。截止第四个行权期满,有1名激励对象共计持有20.7万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已到期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公司董事陈卫东、丁继华、陈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次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考核年度第三次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考核年度第三次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

的166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525.14万份,行权价格为5.1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公司董事陈卫东、丁继华、陈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次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

1、陈卫东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陈卫东先生是江苏省九届人代会代表、江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十二届人代会代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轮值理事长。曾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和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陈卫东先生1981年进入公司,历任研究所所长、副厂长、厂长、CEO和党委书记,现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359,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陈卫东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2、方仁德先生,副董事长,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1972年出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方仁德先生为肇丰集团有限公司主席及其多间关连公司董事,曾经于美国投资银行Donaldson Lufkin & Jenrette任职。方仁德先生为香港上市公司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主席及执行董事。方仁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7,712,302股,占公司总股本2.10 %。

方仁德先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3、丁继华先生,常务副总裁、总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进入公司,历任技术开发部部

长、国内贸易部部长、总工程师。曾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为公司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常务副总裁、总工程师。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33,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丁继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4、陈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在读。1995年进入公司,历任公司国际贸易部销售经理、部长助理,2010年起任公司营业部部长,公司销售总监。陈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3%。其配偶朱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6%。陈瑜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5、张伟文先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1975年出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颁会计学(荣誉)文学士学位及持有上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张伟文先生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及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张伟文先生在审计、并购、营运及财务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张伟文先生为香港上市公司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之副总裁及肇丰集团有限公司之高级副总裁。张伟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陈欣欣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股25,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0%。

张伟文先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6、焦美华女士,中国永久性居民,1973年出生,毕业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获颁法学博士学位及持有中欧国际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焦美华女士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焦美华女士在并购、营运及法律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焦美华女士为肇丰集团有限公司之高级副总裁,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焦美华女士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7、古群,女,1964年生,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任全国频率控制和选择用压电器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2)主任委员;任北京智多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任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古群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8、陈达亮,男,1983年12月出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学历。陈先生在中国内地和香港长期从事资本市场服务和金融机构服务,现任职于上海维港传承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在此之前,陈先生曾先后就职于普华永道上海和香港办公室、京东数科、

同盾科技、游族集团和绅湾资本,担任高级经理、高级总监、副总裁、首席财务官、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职务。陈达亮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9、张斌,男,中国共产党员,1968年生,会计学博士,扬州大学商学院教授。兼任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常务理事、扬州市会计学会副会长、扬州市卫生经济学会副会长。

张斌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10、徐永华先生,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班组长、检验员、质量管理员、生

产科副科长、生产科科长、制造管理部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江海股份副总裁。徐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4.35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徐永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王 军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英国剑桥财务总监高级专业一级认证。王军先生自1989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工艺员、检验员、材料检验员、十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兼第三制造部部长、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经理,江海股份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王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王汉明先生,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王汉明先生自1987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办公室主任、党委专职副书记,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CEO特别助理、党委专职副书记,江海股份董事会秘书,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王汉明先生

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王汉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汉明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whm@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13、杨恩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14年进入公司至今,担任子公司南通江海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杨恩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杨恩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4、杨洪娟,女,汉族,高级会计师。1971年出生于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1994年7月毕业于南通职业大学工业企业会计专业, 1994年8月到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量检验组长、车间生产组长、制造部核算员、成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审计部部长等。

杨洪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潘培培,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苏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2009年7月进入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潘培培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潘培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5%。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info@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