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股网  2024-04-12  江海股份(002484)公司公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首席合伙人郭澳。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85人,共有 注册会计师41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22人。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2、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61,472.84万元,年报家数90家,年报收费总额8,123.04万元,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 5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9名董事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议案。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2、年报编制期间,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多次沟通,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初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2023 年度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风险评估、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

2024 年 4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到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4 月 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