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06  江海股份(00248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现根据有关规定,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

7、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列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全部下述九个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00《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8.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注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本次会议中,上述九项议案均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

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登记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6、登记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79号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邮政编号:226361

8、联系人:王汉明、潘培培

9、会议联系电话:0513-86726006 ;传真:0513-86571812

10、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可将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披露。(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84”,投票简称为“江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名称(签名或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签发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依据本授权委托书下表所示的投票意见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同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全部下述九个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2023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00《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8.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9.0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注:

1、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4年5月8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