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雪发:关于2023年度担保的进展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雪松发展”)及控股下属公司(包括在担保有效期内新增纳入控股下属公司)拟相互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控股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等,新增担保总额度拟不超过1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亿元。适用期限自2023年1月至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为止。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与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银”)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公司以坐落于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76号的商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晟达(广州)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原雪松物产(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达广州”】与上海钢银签订的《钢银电商平台服务协议》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最高金额为2,000.0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23年11月30日在上海市宝山区签订:
抵押人(甲方):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上海钢银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以有权处分的坐落地址为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76号的商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晟达广州与上海钢银签订的《钢银电商平台服务协议》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最高金额为2,000.00万元。抵押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以上房产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晟达广州与乙方签订的《钢银电商平台服务协议》项下的债权,包括货款、加价费用、服务费用、仓储运杂费等。保证方式:抵押担保。保证期限:自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上述期间内,乙方基于《钢银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对晟达(广州)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形成的债权均属于本合同抵押对应的主债权。上述主债权清偿完毕的,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终止,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办理解押。在抵押终止之前,如甲方需出售抵押物的,甲方书面提出抵押更换声明,并提供经乙方认可的等值或更大抵押价值的替换抵押物后,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办理解押。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序号 | 坐落 | 建筑面积(㎡) | 账面价值 | 担保金额 |
1 | 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76号 | 1,620.49 | 4,069.37 | 2,000.00 |
合计 | 1,620.49 | 4,069.37 | 2,000.00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全部为对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304,442,226.00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24,442,226.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2%;其中,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20,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已到期债务本金共25,430.00万元。2023年4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已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2023年4月27日,公司已向华融公司支付所欠债务本金11,000.00万元,目前剩余债务本金14,430.00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除以上事项,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无其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房产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