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麟杰: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的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1、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4次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4月28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补选张允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2年6月6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于对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365号)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8月30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等多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积极参与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和公司财务部门充分沟通,及时掌握审计进度,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对公司的董事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现场、电话及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公司内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平台对公司的新闻报道,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积极关注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情况,确保公司2022年度的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
2、主动了解、调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对所有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根据议案内容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日常工作中,详细询问和听取公司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三会决议执行、主营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关乎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情况的介绍,并审阅相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在此基础上,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重大事项做出了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了
独立意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主动学习了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相关培训,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出了一些合理建议,维护了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1、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无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会远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