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注销期权并减资的公告》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2023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变动前 | 股份变动 | 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90,727,923 | 8.97 | 0 | 90,727,923 | 9.06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20,475,738 | 91.03 | -9,288,840 | 911,186,898 | 90.94 |
注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全部回购股份 | 0 | 0 | -12,056,018 | 0 | 0.00 |
第一期期权自主行权 | 0 | 0 | 514,133 | 514,133 | 0.05 |
第二期期权自主行权 | 0 | 0 | 2,253,045 | 2,253,045 | 0.22 |
三、总股本 | 1,011,203,661 | 100 | -9,288,840 | 1,001,914,821 | 100 |
变动前 | 股份变动 | 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90,727,923 | 9.06 | -2,238,255 | 88,489,668 | 8.85 |
高管锁定股 | 88,489,668 | 8.83 | 88,489,668 | 8.85 |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2,238,255 | 0.22 | -2,238,255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911,186,898 | 90.94 | -5,451 | 911,181,447 | 91.15 |
注销多行权股份 | 0 | -5,450 | 0 | 0.00 | |
注销第一次回购剩余股份 | 0 | -1 | 0 | 0.00 | |
三、总股本 | 1,001,914,821 | 100 | -2,243,706 | 999,671,115 | 100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注销期权并减资的公告》(2023-019)。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999,671,115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1,011,203,661元减少至999,671,11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 2023年6月27日,9:00-11:00,13:0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 骆向峰
邮政编码:311400
联系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号码:0571-63102488
电子邮箱:xiangfeng.luo@jgwheel.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