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固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峰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程峰)
本人作为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充分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程峰:
1957年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浙江科技学院任教,现退休。曾担任汽车工程系主任、车辆工程研究所所长、中国内燃机学会编委会委员、浙江省汽摩配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汽摩配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监事会监事、浙江省汽车服务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杭州汽车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列席了股东大会,每次董事
会前都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和相关资料,以严谨的态度和客观独立的立场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1、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程峰 | 7 | 0 | 7 | 0 | 0 | 否 |
2、本年度任期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任期内,公司累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1次。经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判断和认真审议,本人均投了同意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进行研究,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本人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内审部门工作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公司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时了解公司各项披露信息,对公告信息的披露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不定期考察的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与检查,积极主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各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等重点工作,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定期审阅公司所提供的报告,就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与高级管理人员作深入探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确保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公司鞍钢金固(杭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该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投资者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效益与个人薪酬相结合等原则制定的,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工作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职,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就重点关注事项与管理层进行积极沟通,建言献策,对公司财务及业务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述职报告签字页)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程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