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毛美英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2年度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个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 应出席 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
毛美英 | 11 | 0 | 11 | 0 | 0 | 否 |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以视频方式列席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未列席公司2022年度召开的其他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 董事会届次及时间 | 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1 | 五届二十一次 (2022年4月15日) | 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 | 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3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关于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5 |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7 | 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8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1 | 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2 |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3 | 关于2022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等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4 | 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5 |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6 |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7 | 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8 | 关于2021年度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19 |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 |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1 | 关于股东回报计划(2022年-2024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2 | 五届二十三次 (2022年7月13日)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 同意 |
23 | 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意见 | 同意 | |
24 | 六届一次 (2022年7月29日)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5 | 六届二次 (2022年8月19日)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26 |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7 | 六届三次 (2022年9月26日) | 关于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8 | 六届五次 (2022年10月28日)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9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0 | 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1 | 六届七次 (2022年11月29日) | 关于投资建设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 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了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监事薪酬的报告》。
2、 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召开了六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关于公司财务报表及2021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报告》、《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关于提议聘用审计机构的意见》、《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提名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候选人的意见》、《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意见》、《关于2022业务年度绩效考核利润情况的报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的报告》。
3、 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召开了一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亲自出席了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审议投资建设永强高端家居产业园项目的意见》。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 恪尽职守,审慎履职。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相关规定,恪守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审慎履职。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关注经营,促进规范发展。报告期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未来发展,对公司的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风险规避,以及内部控制的建设与完善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的作用,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4、 监督信披,保障股东知情权。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认真提出合理的信息披露要求,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六、 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2022年是公司上市后第十二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在新的起点上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建议:
1、 对外投资等应重点发展主业、关注投资合理性、控制投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健康持续发展做好充足准备。
2、 随着公司规模的逐步扩大和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应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审计监察部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并利用现有优势不断提高研发设计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
3、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探索新产品,新模式,加强行业与市场分析,注重产品品质,近年来随着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以及客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对产品研发设计、原材料选择、生产制造、检测安装使用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任一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面临客户或者终端消费者的质量问题索赔。
4、 公司外销业务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且外销比例较高,汇率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将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应继续采取远期结售汇等措施,以更高的标准要求公司产品报价、业务结算、资金管理等各个流程,控制汇率波动的风险。
七、 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 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4、 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5、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恪尽职责,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完毕,谢谢!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毛美英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