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5  浙江永强(00248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签署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通知》,获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5,410,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 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
谢建平大宗交易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3日3.8112,520,9000.58
谢建强集中竞价交易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27日3.8612,889,2550.59
合计---25,410,1551.17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注2:本次减持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一、 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
住所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7月3日
股票简称浙江永强股票代码002489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谢建平(A股)12,520,9000.58
谢建强(A股)12,889,2550.59
合 计25,410,1551.1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825,492,92437.94825,492,92437.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25,492,92437.94825,492,92437.9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谢建勇134,606,7496.19134,606,7496.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3,651,6871.5533,651,6871.55
有限售条件股份100,955,0624.64100,955,0624.64
谢建平128,374,4855.90115,853,5855.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093,5251.4819,572,6250.90
有限售条件股份96,280,9604.4396,280,9604.43
谢建强110,502,3855.0897,613,1304.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3,504,8960.62615,641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96,997,4894.4696,997,4894.46
合计持有股份1,198,976,54355.111,173,566,38853.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04,743,03241.58879,332,8774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294,233,51113.52294,233,51113.52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谢建平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需要预披露。 谢建强先生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告编号:2022-068),其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 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自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年5月30日)起至本次减持后,累计净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17%。

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4%。其中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因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尚余1,298.89万股出借未还,该部分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