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的通知,获悉谢建平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购回解除质押及部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谢建平 | 是 | 867.60 | 7.96% | 0.40% | 2020年11月23日 | 2023年7月7日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3.60 | 3.06% | 0.15% | 2021年2月9日 | ||||
400.00 | 3.67% | 0.18% | 2022年11月23日 | ||||
合计 | 1,601.20 | 14.68% | 0.74% | - | - | - |
注:本公告中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 | 82,549.29 | 37.94% | 18,800 | 22.77% | 8.64% | 0 | 0 | 0 | 0 |
谢建勇 | 13,460.67 | 6.19% | 0 | 0 | 0 | 0 | 0 | 10,095.51 | 75% |
谢建平 | 10,904.17 | 5.01% | 6,000 | 55.02% | 2.76% | 6,000 | 100% | 3,628.10 | 73.98% |
谢建强 | 9,761.31 | 4.49% | 0 | 0 | 0 | 0 | 9,699.75 | 99.37% | |
合计 | 116,675.44 | 53.63% | 24,800 | 21.26% | 11.40% | 6,000 | 24.19% | 23,423.36 | 25.49% |
注1:上表中限售股份系高管锁定股。注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因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尚有部分股份出借未还,该部分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来半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26%,占公司总股本的4.96%,对应融资余额为7,500万元;未来一年内合计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4,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1.16%,占公司总股本的11.40%,对应融资余额为7,5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生产经营所得、自筹资金,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2、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案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