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谢建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09,041,6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01%)的股东谢建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2,760,7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平先生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总数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高管锁定股) |
谢建平 | 副董事长 | 109,041,685 | 5.01% | 12,760,725 | 96,280,960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
3、 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不超过)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比例 |
谢建平 | 12,760,725 | 0.59% | 11.70% |
谢建平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 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
三、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谢建平在首发上市前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上市36个月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承诺在离职后半年内,也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谢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2年11月5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谢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5年7月9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谢建平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8年4月28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建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 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谢建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完成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先兴、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谢建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