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于2023年7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审议永强(香港)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议案内容及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外投资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议案内容及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将有利于整合吸收优质资源,发挥双方协同效应,加强公司产品线丰富程度和产品交付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公司产业资源的整合能
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注销子公司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本次议案内容及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清算注销该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公司经营质量。注销完成后,该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关于注销子公司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