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140万元人民币与蔡飞飞女士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销售业务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