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强: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2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现场及视频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4:45-15:45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视频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等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8日
6、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3)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等;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4.00 | 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6.00 | 关于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23.00 |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23.01 | 选举冯碗仙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24.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4.01 | 选举陈杨思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4.02 | 选举邱迎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2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25.01 | 选举孙奉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5.02 | 选举蒋慧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注:上述提案23.00至25.00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提案23.00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1人,提案24.00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提案25.00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提案23.00表决通过是提案24.01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提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除提案2.00、7.00、8.00及9.00之外的事项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16.00事项时,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朱炜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相关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4年5月13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11:30、13:00—15: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洪阳、朱慧
电话:0576-85956868
邮箱:yotrioir@yotrio.com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89,投票简称:永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5月8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89),现登记参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
姓名/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 ||
身分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持有股数 | ||
联系电话 | 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附件3: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委托人名称: , 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提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采用非累计投票的提案,请在各项提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进行慈善捐赠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审议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 |||
17.00 | 关于审议2024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 √ | |||
18.00 |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 √ | |||
19.00 | 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 | |||
21.00 |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22.00 |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23.00 | 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 |||
23.01 | 选举冯碗仙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票 | ||
24.00 |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4.01 | 选举陈杨思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24.02 | 选举邱迎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票 | ||
2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25.01 | 选举孙奉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25.02 | 选举蒋慧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
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自然人股东签字: | 法人股东盖章: | ||
股东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日期 | 2024年 月 日 | 日期 | 202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