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墨龙: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月7日收到公司董事王全红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全红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丁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补选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附件:简历信息
丁一先生,男,汉族,198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先后任寿光市财政局科员、寿光市侯镇财政监督办公室副主任、寿光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寿光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关系外与公司其他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一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