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互联 公告编号:2023-029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23年7月5日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
按照本公司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1人,本次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1、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本公司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股东代表监事人数。
2、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方式和程序
1、选举方式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代表监
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2、选举程序
(1)推荐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即2023年7月12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本公司监事会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监事换届选举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候选人应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满的;
8、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9、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1、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表(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2、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公告发布之日的持股凭证。
3、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本公告通知的截止日期2023年7月12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凯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3878226
传真:0512-63877239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邮编:215233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5日
附件: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 | 推荐人电话 | ||||
推荐的监事候选人信息 | |||||
姓名 | 年龄 | 性别 | |||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公告规定的条件 | |||||
简历(包含但不限于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等) | |||||
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