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监事会决议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霏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