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监事会决议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23年4月27日下午在珠海市西九大厦十八楼小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海宁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23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稳健型(R2)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券商理财产品及专业理财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已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