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基达鑫: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于2024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