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3-038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主持人: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7,126,522,0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0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78人,代表股份725,374,0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9%。
3、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9人,代表股份7,851,896,0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764%。
(三)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49,925,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1,022,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8,410,0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7%;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弃权1,022,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7%。
2.《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49,925,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1,022,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8,410,0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7%;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弃权1,022,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7%。
3.《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0,932,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7%;反对955,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17,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96%;反对955,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4%;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0,819,1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3%;反对97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4%;弃权1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304,1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54%;反对976,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20%;弃权10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6%。
5.《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849,922,8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49%;反对950,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1,022,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8,407,8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5%;反对950,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8%;弃权1,022,4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7%。
6.《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11,871,17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903%;反对39,001,9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67%;弃权1,022,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60,356,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993%;反对39,001,9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729%;弃权1,022,9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8%。
7.《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49,929,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1,018,0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8,414,4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3%;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弃权1,018,0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2%。
8.《关于确认2022年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对未来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1《与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李永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39,8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111,147,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947,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32,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5%;反对947,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8.02《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李永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39,8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111,148,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33,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6%;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8.03《与浙江浙石油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207,673,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33,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6%;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8.04《与宁波盛懋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李永庆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39,80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111,140,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6%;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5,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8.05《与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水荣(荣盛控股股东)、李永庆(荣盛控股股东)、李国庆(荣盛控股股东)、赵关龙(荣盛控股股东)、倪信才(荣盛控股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125,617,83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25,322,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4%;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5,322,5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4%;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8.06《与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0,948,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9%;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33,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16%;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0.1182%;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8.07《与浙江浙石油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签订炼油产品购销合同的议案》关联股东李水荣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表决结果:同意7,207,665,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5,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8.08《与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207,665,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5,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8.09《与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水荣(荣盛控股股东)、李永庆(荣盛控股股东)、李国庆(荣盛控股股东)、赵关龙(荣盛控股股东)、倪信才(荣盛控股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125,617,83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25,322,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4%;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5,322,5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4%;反对946,1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8.10《与香港逸盛有限公司开展纸货贸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0,935,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反对95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0,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0%;反对950,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8%;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8.11《与香港逸盛石化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纸货贸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207,660,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950,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0,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0%;反对950,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8%;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8.12《关于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水荣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643,275,000股有表决权股份。表决结果:同意7,207,665,3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7%;反对9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5,40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6%;反对94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8.13《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水荣(荣盛控股股东)、李永庆(荣盛控股股东)、李国庆(荣盛控股股东)、赵关龙(荣盛控股股东)、倪信才(荣盛控股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125,617,83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20,375,4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72%;反对5,893,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4%;弃权9,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0,375,4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872%;反对5,893,2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114%;弃权9,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8.14《与沙特阿拉伯石油公司签订原油采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李水荣(荣盛控股股东)、李永庆(荣盛控股股东)、李国庆(荣盛控股股东)、赵关龙(荣盛控股股东)、倪信才(荣盛控股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7,125,617,831股有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25,330,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5%;反对94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25,330,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5%;反对94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3%;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9.《关于开展2023年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0,937,7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反对94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2,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3%;反对948,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10.《关于开展2023年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50,937,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78%;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99,422,9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3%;反对948,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丁紫仪、易文玉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