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增加借款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
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或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增加借款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严建苗、邵毅平、郑晓东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