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协助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本次回购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国内监管要求,与证券公司合作开展衍生品交易,通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减少因股票价格波动造成的回购成本波动风险,确保公司权益的相对稳定,进而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利益诉求及战略发展需要,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建立健全有效的衍生品交易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及内控机制,合理配备了专业人员,且已制定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风险监控措施,具备与所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运用场外衍生品工具协助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审议事项。
独立董事:严建苗、邵毅平、郑晓东
2023年9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