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3-080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二)披露情况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79)。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投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控股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凭以上有关证件的进行登记,需在2023年11月6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备注联系电话以方便报名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阳阳、胡瑜岑
电子邮箱:rspc@rong-sheng.com
联系电话:0571-82520189传 真:0571-82527208转8150邮政编码:311247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和投票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3,投票简称:荣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
“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