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
股票简称:荣盛石化 股票代码:002493.SZ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度)
债券代码 | 债券简称 |
20荣盛G2 | 149220.SZ |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四月
重要声明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受托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受托管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发行人”或“公司”)存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债券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约定要求进行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浙商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重要声明 ...... 2
目录 ...... 3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 12
第五章 内外部增新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4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6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7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0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1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 23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 25
第一章 公司债券概况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 |
债券简称 | 20荣盛G2 |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 经中国证监会[2018]1922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 |
债券期限 | 4(2+2)年 |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 |
回售选择权 |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在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
回售登记期 |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
发行规模 | 10亿元 |
债券利率 |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9%。根据2022年8月3日公告的《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2022年票面利率调整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至3.45%。 |
起息日 | 2020年9月2日 |
付息日 | 2021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2日 |
本金兑付日 | 2024年9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9月2日 |
计息方式 |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
还本付息方式 |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偿还本金,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计息期限 | 按年计息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 |
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 |
担保方式 | 本期债券由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发行时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 | AA+/AAA |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分销商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承销方式 | 余额包销 |
募集资金用途 | 70%用于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 |
二、债券信用评级情况
(一)发行时信用评级情况
2020年7月7日,新世纪评级出具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0)011054】,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二)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新世纪评级已于2023年6月20日出具了《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20荣盛G1与20荣盛G2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3)100234】,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20荣盛G1和20荣盛G2 的债项信用等级维持AAA。
新世纪评级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最新跟踪评级预计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出具,敬请投资者关注。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2018年8月15日,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聘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信息披露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规定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并履行了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义务,具体事项详见“第十章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通过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发送每月重大事项提醒、回访等方式,对发行人进行重大事项督导排查。浙商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2023年内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三、募集资金核查情况
(一)“20荣盛G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0年8月27日公告的“20荣盛G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0%用于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荣盛G2”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使用募集资金。
四、风险排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根据交易场所关于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受托管理的发行人存续期债券进行风险排查,实时监
测、动态调整,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向交易场所及监管部门汇报债券风险分类情况。
五、受托管理人现场核查情况
“20荣盛G2”发行后,受托管理人每月月初向发行人送达重大事项自查表,提醒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4年4月9日,受托管理人项目组前往发行人现场核查,通过访谈、现场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及征信报告等形式检查发行人经营情况、信息披露等情况,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情况。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 “20荣盛G2”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水荣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1,255,250,000元 |
实缴资本: | 人民币101,255,250,000元 |
成立日期: | 1995年9月15日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荣盛控股集团大楼 |
邮政编码: | 311247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董事会秘书 全卫英 |
财务负责人 | 王亚芳 |
公司电话: | 0571-82520189 |
公司传真: | 0571-82527208-8150 |
所属行业: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
经营范围: | 涤纶丝,化纤布的制造、加工,纸制品加工,轻纺原料及产品,五金,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普通货物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石油炼化、石化产品和化纤产品生产商,目前主要从事炼油、化工、PTA、聚酯涤纶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产品 | 描述 |
炼油产品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于2019年底全面投产,该项目极大的充实了发行人的产品线,发行人目前将该项目产出的成品油、燃料油、其他油品及副产品作为炼油产品。 |
化工产品 | 包括有机化工原料(纯苯、芳烃、烯烃等产品)、合纤 |
原料(对二甲苯、乙二醇、丙烯腈)、合成树脂及聚合物(聚乙烯、聚丙烯、EVA、等产品)、合成橡胶及弹性体(顺丁橡胶、丁苯橡胶、SBS等产品)。 | ||
精对苯二甲酸(PTA) | 主要用于制备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PET主要用于纤维,还可用于薄膜、工程塑料等。 | |
聚酯涤纶 | 纤维级聚酯切片(PET切片) | 由PTA和MEG经过缩聚产生,可分为纤维级聚酯和非纤维级聚酯。前者可用于纺制POY、FDY等长丝,也可纺制棉型、中长、毛型短纤、中空纤维和差别化纤维;后者用于瓶类包装容器;可用于制造食品、饮料包装瓶。 |
涤纶预取向丝(POY) | 用于涤纶产品再加工,可加工成DY(拉伸丝)、DTY和具有特殊风格的复合丝。 | |
涤纶牵伸丝(FDY) | 直接用于织造、针织、氨纶包覆等,再用于生产服装、装饰面料等。 | |
涤纶加弹丝(DTY) | 用于机织、针织等,再应用于生产装饰面料、服装面料及里料。 | |
化工品贸易及批发 | 公司的批发业务由宁波联合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其营运模式主要以代理企业进出口并收取代理费用为主。主要进出口化工、纸张、轻工、机械等产品。 | |
房地产开发 | 主要立足宁波市场,辐射上海、温州、南昌等地,包括天合二期商铺、天和家园、梁祝文化园、天悦度假村等。 | |
热电工业 | 为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开发区域内的企业提供热电服务。 |
二、发行人2023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25,111,614,268.09元,同比上涨
12.46%。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25,111,614,268.09 | 100% | 289,094,841,612.76 | 100% | 12.46% |
分行业 | |||||
石化行业 | 296,851,027,280.87 | 91.31% | 268,236,787,548.52 | 92.79% | 10.67% |
聚酯化纤行业 | 14,717,875,220.67 | 4.53% | 14,641,039,125.46 | 5.06% | 0.52% |
贸易及其他 | 13,542,711,766.55 | 4.16% | 6,217,014,938.78 | 2.15% | 117.83% |
分产品 | |||||
炼油产品 | 121,884,564,630.35 | 37.49% | 103,841,990,910.56 | 35.92% | 17.38% |
化工产品 | 121,776,659,403.66 | 37.46% | 113,898,786,080.29 | 39.40% | 6.92% |
PTA | 53,189,803,246.86 | 16.36% | 50,496,010,557.67 | 17.47% | 5.33% |
聚酯化纤薄膜 | 14,717,875,220.67 | 4.53% | 14,641,039,125.46 | 5.06% | 0.52% |
贸易及其他 | 13,542,711,766.55 | 4.16% | 6,217,014,938.78 | 2.15% | 117.83% |
分地区 | |||||
国内地区 | 276,231,426,885.63 | 84.97% | 239,055,001,192.12 | 82.69% | 15.55% |
国外地区 | 48,880,187,382.46 | 15.03% | 50,039,840,420.64 | 17.31% | -2.32% |
三、发行人2023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主要资产情况
单元: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情况 |
货币资金 | 13,070,255,466.02 | 18,238,774,380.21 | -28.34 |
应收账款 | 4,737,733,703.66 | 7,128,011,047.03 | -33.53 |
存货 | 61,733,657,342.07 | 60,689,909,793.94 | 1.72 |
投资性房地产 | 10,395,574.60 | 10,667,020.60 | -2.54 |
长期股权投资 | 9,183,711,444.96 | 8,733,329,806.35 | 5.16 |
固定资产 | 219,699,679,397.52 | 222,161,110,736.65 | -1.11 |
在建工程 | 41,820,671,070.59 | 26,135,157,629.45 | 60.02 |
使用权资产 | 200,102,141.16 | 225,606,768.34 | -11.30 |
发行人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组成。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资产合计374,918,440,311.68元,较2022年末增加3.40%,主要系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在建所致。
2、主要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情况 |
短期借款 | 44,810,936,767.94 | 26,369,552,400.50 | 69.93 |
合同负债 | 4,421,732,432.83 | 3,734,262,391.81 | 18.41 |
长期借款 | 125,179,583,821.18 | 130,962,386,969.29 | -4.42 |
租赁负债 | 193,002,312.38 | 213,400,396.45 | -9.5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286,684,174.81 | 20,461,387,778.93 | 48.02 |
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负债合计280,249,618,670.39元,较2022年末增
5.59%。发行人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主,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 | 325,111,614,268.09 | 289,094,841,612.76 | 12.46 |
营业总成本 | 326,533,413,625.57 | 286,240,299,834.63 | 14.08 |
营业利润 | 1,560,284,314.34 | 5,628,425,782.23 | -72.28 |
利润总额 | 1,552,578,456.28 | 5,619,069,226.27 | -72.37 |
净利润 | 1,603,162,465.64 | 6,370,323,018.01 | -74.8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58,146,248.89 | 3,340,713,394.56 | -65.33 |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盈利短暂下滑,主要系市场需求不振和地缘政治外溢影响的双重因素导致石化行业效益恢复缓慢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增减变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3,339,037,616.94 | 366,502,609,500.41 | 20.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15,259,816,108.21 | 347,444,472,615.05 | 19.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079,221,508.73 | 19,058,136,885.36 | 47.3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50,853,990.57 | 4,751,717,442.06 | -21.0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38,087,908.11 | 33,718,025,019.38 | 6.8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287,233,917.54 | -28,966,307,577.32 | 11.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9,295,018,590.84 | 110,301,656,209.13 | 44.4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092,248,128.26 | 98,744,982,879.68 | 60.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2,770,462.58 | 11,556,673,329.45 | -89.59 |
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80.79亿元,同比上年增加约90.21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销售及原料采购业务净收现增加。
2023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3亿元,同比上年减少约103.54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到期票据付现较多。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及专户设立情况
1、20荣盛G2
根据《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偿债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发行人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开设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专户。专项账户的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银行账户:367576494613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银行账户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无其他资金汇入。
(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发行人2020年8月27日公告的“20荣盛G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70%用于浙石化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公司债务。
(三)报告期内是否发生用途变更或使用计划调整
2023年度,20荣盛G2募集资金用途均未发生变更,使用计划未发生调整。
二、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荣盛G2”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使用募集资金。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规范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是否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二)对前述问题的相应整改措施
2023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第五章 内外部增新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一)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1、20荣盛G2外部增信机制情况
20荣盛G2通过保证担保方式增信,20荣盛G2由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集团”或“担保人”)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总资产 | 410,472,486,740.78 |
总负债 | 292,089,544,919.97 |
净资产 | 118,382,941,820.81 |
营业收入 | 328,290,769,284.94 |
净利润 | 1,675,126,577.47 |
资产负债率 | 71.16 |
流动比率(倍) | 0.74 |
速动比率(倍) | 0.29 |
担保人盈利能力强,净资产规模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充足,能为“20荣盛G2”债券担保提供有利保障。
(二)内部增信机制情况
“20荣盛G2”债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和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发行人股东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时,公司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偿债保障措施报告期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年度内, 20荣盛G2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内,20荣盛G2的偿债保障措施按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
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根据担保人公司章程的约定,决定对担保人向担保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担保属于股东会职权,由董事会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2020年6月15日,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0年7月15日,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同意、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的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0年7月16日,担保人与发行人签订《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担保协议》,并向本次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出具了《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第二期)的不可撤销担保函》。综上,本次担保已取得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担保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合法有效。最近两年,担保人资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具有良好的担保代偿能力。
第六章 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一、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荣盛G2”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4年每年的9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9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20荣盛G2”的本金兑付日为2024年9月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9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2023年度内,“20荣盛G2”已按时付息,于2023年9月4日支付自2022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期间的利息。相关付息具体事宜已按照本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场所要求在付息前予以公告。
截至2023月12月31日,本期债券未到本金偿付日。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报告期内,“20荣盛G2”偿债保障措施正常执行。
第七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一、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和环境效益
(一)绿色项目进展情况
“20荣盛G2”债券募集资金的70%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及运营。项目进展如下:
时间 | 公告名称 | 进展 |
2019/5/21 | 《关于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投产的公告》 | 项目一期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相关装置已具备投运条件,荣盛石化现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将第一批装置(常减压及相关公用工程装置等)投入运行。 |
201912/31 | 《关于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全面投产的公告》 | 项目一期炼油、芳烃、乙烯及下游化工品装置等已全面投料试车,打通全流程,已实现稳定运行并生产出合格产品,荣盛石化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艺参数调试、优化,提高装置生产运行水平。 |
2020/11/2 | 《关于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投产的公告》 | 项目一期工程自投产以来各装置生产进展顺利,开工负荷稳步提升,盈利能力逐步增强,目前二期工程也已完成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等前期工作,相关装置已具备投运条件。 |
2021/12/30 | 《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EVA装置投产的公告》 | 项目二期年产30万吨EVA装置于2021年12月28日一次投料成功,目前已顺利产出光伏料产品,VA含量28%,产品牌号V6110S,生产稳定。 |
2022/1/13 | 《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化一体化项目(二期)全面投产的公告》 | 项目二期炼油、芳烃、乙烯及下游化工品装置等已全面投料试车,打通全流程,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工艺参数调试,提高生产运行水平 |
2022/09/26 | 《关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6万吨聚碳酸酯装置投产的公告》 | 项目二期年产26万吨聚碳酸酯装置于近期投料成功,已顺利产出合格产品 |
(二)绿色项目环境效益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属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编制的并于2015年12月22日发布的《绿色债券支持目录(2015年版)》的下列分类: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说明或界定条件 |
1.节能 | 1.1.工业节能 | 1.1.1.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 国家颁布单位产品/工序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行业,装置/设施(不 |
含燃煤火力发电)产品能耗或工序能耗≤国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产品(工序)能源消耗限额先进值参照相应行业产品(工序)能源消耗限额国家标准或《全国工业能效指南(2014年版)》第4节重点行业产品和工序能效附表4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工序)能效表。 | |||
4.节能 | 4.5工业节能 | 4.5.1装置/设施建设运营 | 建设运营满足国Ⅴ汽油和国Ⅳ柴油生产工艺要求的高清洁性标准燃油生产装置/设施。 |
在节能方面,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拟炼油规模为2,000万吨/年,炼油综合能耗为88.42kgoe/t,单位能量因数能耗为6.91kgoe/t.能量因数(能量因素为
12.80),相较于国标先进值7.0kgoe/t.能量因数,节能量为2,304.00万吨标准油。若单位能量因数能耗按6.72kgoe/t.能量因数计算,则节能量为7,168.00万吨标准油
。根据化工装置能耗情况,可以计算出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节能量为22,030.65万吨标准油。
本次债券拟支持项目节能效益情况
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 能耗 | 参考值 | 生产规模 (万吨) | 节能量 (万吨标准油) |
炼油部分能耗(单位:kgoe/t.能量因数) | ||||
炼油 | 6.91 | 7.0 | 2000 | 2,304 |
炼油(不含与芳烃原料生产相关的装置) | 6.72 | 7.0 | 2000 | 7,168 |
化工部分能耗(单位:千克标油/吨产品) | ||||
乙烯装置 | 502.9 | 610 | 140 | 14,994 |
苯乙烯装置 | 214.83 | 264 | 120 | 5,900 |
聚丙烯装置 | 50.67 | 51 | 90 | 29.7 |
聚乙烯装置 | 115.41 | 140 | 45 | 1,107 |
合计 | 24,335.65 |
按照国际能源署(IEA)规定,每千克标准油热当量为10000千卡,因此,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节能量相当于282,959.51亿千瓦时。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煤电清洁发展报告》,2016年我国火电氮氧化物排放绩效为
0.36克/千瓦时,二氧化硫排放绩效为0.39克/千瓦时、烟尘排放绩效为0.08克/
计算总节能量时按前一种情况计算。
千瓦时。从减排角度,项目建设运营后每年可减少烟尘排放量约22.6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10.35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约101.87万吨。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公布的《2016中国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征求意见稿)》,华东区域电网基准线排放因子为0.67845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该项目预计每年碳减排量为191,973.88万吨。另外,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年生产国VI汽油378.85万吨,国VI柴油
172.81万吨。“国五”标准相比,“国六”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限制,在排除工况和测试影响的情况下,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总碳氢化合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制下降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下降42%。因此,炼化一体化项目生产国VI标准燃油也可以降低汽车尾气排放,达到改善空气质量的效果。
本次债券环境效益情况
项目名称 | 节能量 (万吨标准油) | 烟尘减排量(万吨) | SO2减排量(万吨) | 氮氧化物减排量(万吨) | 碳减排量(万吨) |
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 | 24,335.65 | 22.64 | 110.35 | 101.87 | 191,973.88 |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九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23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将严格按照上述兑付兑息安排履行债券偿付义务。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为李水荣先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为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营业务及生产经营状况
发行人主要经营及财务数据详见“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荣盛石化依托特大型炼化一体化装置,优化能源利用,持续挖潜增效,凭借全球最大的芳烃产能和特有的国内外成品油销售渠道,公司整体经营平稳,营业收入保持增长,净利润下滑主要是因为2023年度市场需求不振和地缘政治外溢影响的双重因素所致。
公司继续推进新材料项目,并根据市场持续优化项目方案。随着下游需求的复苏,在建项目中高附加值产品带来的竞争优势可以进一步构筑公司的护城河,而且在全球双碳背景下有利于更好实现公司的低碳健康发展。
(三)总体债务规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44,810,936,767.94 | 22.3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286,684,174.81 | 15.08 |
其他流动负债 | 551,990,844.96 | 0.27 |
长期借款 | 125,179,583,821.18 | 62.33 |
合计 | 200,829,195,608.89 | 100.00 |
(四)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83,400,368.50 | 1,583,400,368.50 | 保证金占用 | 开立信用证、票据、保函、借款等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263,131.23 | 263,131.23 | 质押 | 开立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226,875,011,143.49 | 194,464,280,744.52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信用证抵押 |
无形资产 | 5,608,715,198.07 | 5,135,074,543.17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信用证抵押 |
在建工程 | 29,889,674,426.59 | 29,889,674,426.59 | 抵押 | 银行借款抵押、信用证抵押 |
合计 | 263,957,064,267.88 | 231,072,693,214.01 |
(五)报告期内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债券市场融资情况。
(六)其他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情况
具体详见“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综上所述,发行人2023年度内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偿债意愿。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一、涉及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三、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市场不利传闻及负面舆情情况。
四、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未涉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3年度,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如下:
序号 | 重大事项明细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
1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2023年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事项) | 2023年1月18日 | 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监管函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 |
五、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及相应成效
浙商证券作为“20荣盛G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根据《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披露,发行人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发行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监管函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中介机构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审计机构和资信评级机构未发生变动。
二、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更。
三、其他事项
无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201号
联系人:孙远
联系电话:0571-87903236
(此页无正文,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度)》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