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3 证券简称:荣盛石化 公告编号:2025-001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月2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十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李水荣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7,266,552,18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912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626人,代表股份107,242,64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3%。
3、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37人,代表股份7,373,794,8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327%。
(三)出席及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互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60,48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反对13,19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0%;弃权1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8,944,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957%;反对13,198,0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14%;弃权1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2、《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76,605,9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0%;反对97,071,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4%;弃权1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3、《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276,645,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25%;反对97,030,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59%;弃权1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宇、林婕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