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101 号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25 年5 月16 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 监事的公告》显示,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俞凤娣为公司职 工董事。根据浙江证监局查明的事实,你公司现任职工董事俞凤 娣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不符合职工董事任职条件。
上述情形导致你公司董事会构成违反了《公司法》第六十八 条、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4.2.10 条、第4.3.1 条的规定。同时,你公司信息披露存在不准确情形,违反了本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1.4 条、第2.1.1 条的规 定。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 职责,完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机制,确保遴选合格的董事 人选,积极发挥提名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作用。同时,提
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 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 年8 月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