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等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公证的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3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报告期内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报告期内的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进行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反规定对外担保事项。经核查,公司严格遵循了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资金被占用及违规担保行为,有效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孔宁宁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学军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彭学军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