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08  华斯股份(002494)公司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2月7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举行。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3日前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4名,独立董事孔宁宁女士、彭学军先生、刘兰玉先生因在外出差,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贺国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为规范公司选聘(包括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批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