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审计机构更换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
员的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 于 2023 年4 月 14日、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本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7日、2023 年 5 月 11日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陈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唐亚波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磊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唐亚波离
职,根据本所《业务质量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委派廖惠平接替陈磊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勤接替唐亚波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情况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惠平:于202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0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国勤:于201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三、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廖惠平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国勤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指派蔡瑜接替 李赟莘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李洪担 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2、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身份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