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查股网  2024-09-25  华斯股份(00249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9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8)(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要求,将通知附件1和附件2按照最新格式要求更改。

具体更正如下:

更正前: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94。

2、投票简称:华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为2024年10月9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 至(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4)人
1.01非独立董事贺国英先生
1.02非独立董事贺素成先生
1.03非独立董事郗惠宁女士
1.04非独立董事管俊蒲女士
2.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
2.02独立董事刘兰玉先生
2.03独立董事孔宁宁女士
3.00审议《关于选举徐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4年 月 日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更正后: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494”,投票简称为“华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0月 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10月 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4)人
1.01非独立董事贺国英先生
1.02非独立董事贺素成先生
1.03非独立董事郗惠宁女士
1.04非独立董事管俊蒲女士
2.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
2.02独立董事刘兰玉先生
2.03独立董事孔宁宁女士
3.00审议《关于选举徐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特此公告附件:《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规合法性: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9日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0月9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4年9月2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选举贺国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选举贺素成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审议《关于选举郗惠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选举管俊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审议《关于选举彭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选举刘兰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审议《关于选举孔宁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选举徐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1 名、职工代表监事2 名。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议案中,议案1和议案2采用累计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4)人
1.01非独立董事贺国英先生
1.02非独立董事贺素成先生
1.03非独立董事郗惠宁女士
1.04非独立董事管俊蒲女士
2.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
2.02独立董事刘兰玉先生
2.03独立董事孔宁宁女士
3.00审议《关于选举徐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

部。

(三)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10月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062350,信函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公司传真号码为:0317-511578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郗惠宁 徐亚平

(二)联系电话:0317-5090055

(三)传 真:0317-5115789

(四)邮政编码:062350

(六)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494”,投票简称为“华斯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0月 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10月 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 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4)人
1.01非独立董事贺国英先生
1.02非独立董事贺素成先生
1.03非独立董事郗惠宁女士
1.04非独立董事管俊蒲女士
2.00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彭学军先生
2.02独立董事刘兰玉先生
2.03独立董事孔宁宁女士
3.00审议《关于选举徐亚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
4.0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 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做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 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