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斯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3、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4,227,600 股,占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 1.1205%。因此,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4,227,600 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373,083,118 股。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6 月17 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06 月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6 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6 月17 日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室。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肃宁县尚村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贺国英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70 名,代表股份 122,314,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8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121,622,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99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69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1855%。
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1,744,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2%;反对5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9%;弃权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4,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600%;反对5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33.6701%;弃权3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99%。
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童曦、计云生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