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27  佳隆股份(002495)公司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现场会议于2026 年5 月26 日下午14:30 在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3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 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237,119,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434%。其中,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34,941,81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1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77,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8 %。

4、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36,274,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436%。反对票8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17%。弃权票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32,6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31%;反对810,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089%;弃权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36,254,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354%。反对票8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403%。弃权票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13,1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976%;反对806,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528%;弃权5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96%。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236,255,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6354%。反对票79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362%。弃权票6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13,2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022%;反对797,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120%;弃权6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58%。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93,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4.8010%。反对票89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1488%。弃权票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0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93,4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010%;反对896,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88%;弃权8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01%。

关联股东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春回避表决。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36,144,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5887%。反对票90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31%。弃权票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2,504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189%;反对908,5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183%;弃权6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罗晓丹律师、童匆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