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5  佳隆股份(002495)公司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 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 计师事务所,于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 号5 幢1088 室。众华所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 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5 年末 合伙人人数为76 人,注册会计师共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 币52,237.7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数量8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 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所 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 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 年 12 月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 万元。另有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 额4 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 年12 月 31 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理 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 名从业人员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16 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 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 黄恺,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纪道希,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2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 龚立诚,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 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 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 万元;2026 年 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 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8 月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