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3  雅化集团(002497)公司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宁德时代签署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随着协议的有效执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和2024年至2025年的财务成果、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合同签署情况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锂业”)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电池级氢氧化锂采购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从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宁德时代向雅安锂业总计采购41,000吨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注册资本:244,238.4964(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德时代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宁德时代的直接合作开始于2023年3月,截止目前,与对方发生的类似交易金额约3亿元,具体占比需以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宁德时代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买卖双方

甲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雅化锂业(雅安)有限公司

(二)合同标的

电池级氢氧化锂产品

(三)合同履行期限

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合同标的数量及价格

2023年8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交易数量合计41,000吨,各年度交付数量按双方协议约定执行;产品价格根据双方协议约定的计价方式确定。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月度交货量足量交付产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不能按双方确认的月度交货量足量提货(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则甲乙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应当承担按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效力及其它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方遇不可抗力,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说明不能履行合同的证据和理由,并就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终止本合同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订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随着协议的有效执行,有利于公司2024年至2025年财务成果和经营业绩的提升。公司已具备履行该协议的能力。

2、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目前已与国内外多家知名正极材料企业、电池厂商和整车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不会因履行上述协议而对甲方形成重大依赖。

3、本次业务合作为公司未来锂盐扩产和产品释放建立了又一强有力的销售渠道,有利于完善公司锂盐客户结构,促进公司锂产业未来的稳健发展。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及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协议的进展及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采购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