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雅化集团(002497)公司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1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戎女士《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郑戎女士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提议内容主要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戎女士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15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受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当前股价未能有效反映实际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公司董事长郑戎女士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年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为12元/股(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郑戎女士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郑戎女士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郑戎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