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精制: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利源精制(002501)公司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精制”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3110号)。审计意见为: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利源精制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强调事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所述,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共收到363件诉讼材料,主要系黄某某、李某某及张某某等投资者诉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230,085,595.67元。根据吉林晟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拟赔偿金额分析的法律意见书,利源精制针对上述诉讼事项预计承担的投资者损失及案件受理费的拟赔偿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1,022,284.12元。不排除报告日后仍有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的可能,对于此类案件由于金额无法可靠计量,故未确认为预计负债。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上述强调事项出具专项说明。

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元)508,066,172.64366,957,851.2238.45%104,169,80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6,182,796.96-449,374,298.599.61%4,928,802,21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9,707,239.74-590,746,493.5656.04%-974,529,061.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40,553,852.57-710,042,218.9066.12%70,668,291.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0.1315.38%1.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0.1315.38%1.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7.85%-23.82%-4.03%0.00%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元)1,878,015,095.352,294,946,933.52-18.17%3,501,531,399.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255,208,573.061,661,527,158.74-24.45%2,112,887,762.69

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一)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87,801.51万元,较年初减少41,693.18万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经营性亏损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等所致。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9,022.9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营运资金减少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1,161.1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票据增加及票据贴现业务增加等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6,033.2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765.3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票据业务变动所致。

(5)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291.1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采购原材料预付款减少所致。

(6)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减少110.46万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报告期根据沈阳利源管理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收到沈阳利源管理人偿付的部分债权等所致。

(7)存货较年初减少2,325.86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减少库存储备等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531.1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收到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退税及预交税金和报废资产处置收益等所致。

(9)固定资产较年初减少24,365.35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以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等所致。

(10)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377.2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部分工程完工

结转固定资产及新增铸造机改造工程等所致。

(11)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年在北京市朝阳区租赁住房一套,用途为居住,租赁期限为3年,本期退租所致。

(12)无形资产较年初减少231.3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摊销无形资产所致。

(1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54.12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工程及设备预付款增加所致。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62,280.65万元,较年初减少1,061.3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按重整计划偿付展期留债款项等所致。

(1)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9,322.8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票据贴现业务列报所致。

(2)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25.5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清偿债务所致。

(3)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44.41万元,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184.0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增加等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69.9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5,577.3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与债权人达成协议,部分债权重分类至长期应付款等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2,969.71万元,主要系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5,027.86万元,主要系公司将已贴现未到期票据业务调整至短期借款列报等所致。

(9)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634.55万元,主要系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及偿付债务等所致。

(10)租赁负债较年初减少,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沈阳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期在北京市朝阳区租赁住房一套,本期退租,租赁付款额结清所致。

(11)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2,435.21万元,主要系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

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列报及偿付债务等所致。

(12)预计负债较年初增加2,220.50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依据涉诉案件进展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增加所致。

(13)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974.79万元,主要系公司按期结转政府补助所致。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5,520.86万元,较年初减少40,631.86万元,主要是公司报告期经营亏损以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等所致。

(1)股本报告期无变化。

(2)资本公积报告期无变化。

(3)专项储备较年初减少13.5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安全生产费支出增加所致。

(4)公司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9,466.07万元,报告期较年初增加亏损40,618.28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经营亏损以及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等所致。

(二)损益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40,618.28万元,上年同期为亏损44,937.43万元,本报告期经营亏损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产销量仍较低,公司经营性亏损,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固定资产报废等所致。

(1)营业收入50,806.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10.83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产销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59,344.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312.37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产销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税金及附加1,227.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17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减免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所致。

(4)销售费用251.7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46万元,主要系报告期人工成本减少及广告支出减少等所致。

(5)管理费用7,335.9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034.17万元,主要系报告

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在管理费用中核算的停工损失计入营业成本核算等所致。

(6)研发费用1,653.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09.44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研发投入增加等所致。

(7)财务费用927.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65万元,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等所致。

(8)其他收益1,149.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5.3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政府补助减少等所致。

(9)投资收益82.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652.26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全资子公司确认重组收益而本报告期无此项重组收益等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计提733.73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等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计提18,753.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979.01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等所致。

(12)营业外收入42.5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2.46万元,主要系公司上期转回部分已计提预计负债等所致。

(13)营业外支出2,480.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4.84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报废资产损失及计提证券虚假陈述纠纷预计负债增加等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无发生,较上年同期减少0.22万元,主要系公司亏损无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度,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9,032.9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净流出63,709.03万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55.39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营运资金支出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0.71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设备技改投资增加等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93.14万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票据贴现融资及偿还债务和偿付利息等所致。

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利源”)于2019年11月14日被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破产重整,2019年11月29日沈阳中院指定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沈阳利源破产重整管理人,2019年12月4日沈阳利源被管理人接管,自此公司丧失对沈阳利源的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公司已将对沈阳利源的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022年6月6日,沈阳中院宣告沈阳利源破产,截至本报告日,沈阳利源破产清算仍在进行中。根据沈阳利源经债权人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预计公司无法收到相应的投资回报,也无法收回其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仍为0。2022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定公司披露2015年-2017年营业收入和货币资金、2015年-2018年在建工程和利润总额、2017年-2018年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折旧等存在虚假记载情况,并做出处罚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23年1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2号)查明的事实,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2022年8月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沈阳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昆泰精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鑫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隆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本报告日,沈阳昊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浙江鑫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注销完毕。

2022年10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利源”),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阴利源签订受托管理协议的议案》,江阴利源与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海达特种人革有限公司及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江阴科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江阴永利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海达特种人革有限公司涉及

全部马口铁的生产和经营业务。特此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