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利源股份(002501)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大华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理由恰当。经核查,大华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杜婕、吴吉林、江泽利

2023年10月27日

(此页无正文,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杜 婕吴 吉 林江 泽 利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