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搜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ST搜特 公告编号:2023-063转债代码:128100 转债简称:搜特转债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林朝强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6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一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9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70,921,9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5366%。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65,918,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4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9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5,003,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993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15,210,2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031%;反对54,95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104%;弃权75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4%。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8,632,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961%;反对52,250,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995%;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7,906,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127%;反对52,977,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829%;弃权3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4%。
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5,198,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018%;反对55,645,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893%;弃权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8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053%;反对55,645,8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02%;弃权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46%。
5、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6,229,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5.0149%;反对55,323,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523%;弃权249,368,7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4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6327%。
6、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7,625,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805%;反对53,258,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152%;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17,901,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121%;反对52,983,1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836%;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488,1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043%;反对52,983,1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301%;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56%。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7,946,3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173%;反对52,528,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314%;弃权4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3,3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829%;反对52,528,5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396%;弃权44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74%。。
9、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5,858,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6775%;反对55,043,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3202%;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445,2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20%;反对55,043,9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136%;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44%。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17,907,2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128%;反对52,770,0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591%;弃权24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1%。
11、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09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44%;反对48,55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753%;弃权4,2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04%。
12、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8,261,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9534%;反对51,813,5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9493%;弃权8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许成富律师、计云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