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搜特: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1、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3年5月18日、5月19日、5月22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3.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内(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22日)四次(2023年5月9日、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22日)出现同向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价严重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方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监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自查和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四)在本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
截至2023年5月22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42元/股,已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1元,已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交易类退市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被终止上市。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