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特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代码:400198股票简称:搜特3债券代码:404002债券简称:搜特退债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
2023年11月
重要声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华英证券提供的资料。
华英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与搜于特签订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华英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英证券作为搜于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搜特退债,债券代码:404002,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搜于特于2023年7月20日披露了莞睿商业保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莞睿保理”)诉搜于特集团保理合同纠纷一案的裁决书[(2021)穗仲案字第6573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2023-082: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一)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的执行通知书[(2023)粤19执2889号],主要内容如下:
1、被执行人搜于特向申请人执行人莞睿保理返还保理融资款1亿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截至2021年4月23日为246,665元,后续逾期利息、违约金以1亿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自2021年4月2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2、被执行人搜于特向申请人执行人莞睿保理补偿律师费10万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财产保全担保费62769.34元;
3、本案受理费644243元、处理费166215元(申请人执行人已预缴193273元,退回27058元),仲裁费合计810458元,由被执行人搜于特承担;
4、被执行人广东兴原投资有限公司、马鸿人对上述第上述三项项裁决确定的被执行人搜于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贵任(最高债权额以1亿元为限);
5、申请执行人莞睿保理对被执行人搜于特名下位于沙市区北京中路217号缤纷金石1栋1层3号、沙市区北京中路217号缤纷金石1栋2层3号、河源
市化龙路步行街B栋B01、B02、B03号店[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鄂(2021)荆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682号、粤(2021)河源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180号]享有抵押权,并对其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本案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最高担保额度以1.15亿元为限);
6、被执行人搜于特向申请人执行人莞睿保理支付加倍债务利息,暂计至2023年7月29日为17671.19元。以上金钱债务暂合计156375896.86元,请按后附《缴款通知书》汇入本院账户。另,你/你单位应按《执行费缴费通知单》交纳本案执行费223775.90元。
(二)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如公司未能如期履行执行通知书[(2023)粤19执2889号]的执行义务,人民法院可能对公司资产进行处置。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就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华英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历次披露的公告文件、历次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风险提示并关注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募投项目实施相关的风险。
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风险、可转债回售无法执行的违约风险及其他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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